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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花受纳场场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白花受纳场场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白花受纳场场区地块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花神路东侧、竹头窝路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E113.999756°、N22.743591°,地块总面积约138231.35平方米,涉及渣土填埋区域面积约80321平方米。现今地块内东南侧建有白花受纳场挡土坝和沉砂池,无其他构筑物。地块未来规划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发展备用地、农林和其他用地、规划道路。

20227月,受项目责任单位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深圳市南湖勘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白花受纳场场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司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该地块及临近地区土地利用历史及现状进行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和人员访谈,确定调查范围,并按照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制定初步调查方案,对地块进行了初步调查布点采样,通过样品采集、分析测试和数据结果统计,判断该调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本次调查工作主要分为污染识别、初步采样和结果分析三个阶段,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

1)污染识别

1.地块内污染识别

地块内2019年前为园地、鱼塘、耕地,2019-2022年建设为光明区白花受纳场,20216月开始接收工程渣土,20224月停止接收工程渣土,人员设备撤出场地,对地块进行封场复绿,运营期间共消纳6个项目工程渣土累计约254399.6立方米6个项目地块在土方开挖前均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各地块均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质量满足居住用地要求,但各地块内基坑开挖产生的渣土运输并填埋至本地块内,仍可能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因此将接收渣土的地块特征污染物石油烃、铜、氟化物识别为本次调查地块的特征污染物。

2.地块外污染识别

调查地块周边50m范围内主要用途为园地、球场、富士康鸿观园区B区铝屑仓、堆放废旧设备,周边区域没有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只涉及仓储,周边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2)初步采样分析

调查地块内并未存在过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地块内部分区域为园地,保留原来山体和树木;部分区域填埋了其他项目的工程渣土,接收渣土的各地块历史上有过工业生产活动,但在各项目开工建设前均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各地块均不属于污染地块。因此,将地块内进行渣土填埋的区域(面积约80321平方米)划分为“非疑似污染区域”,并按照《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中对“非疑似污染区域”的要求,在区域内共布设14个土壤采样点、4个地下水采样点和2个地表水采样点,并且根据白花受纳场建设前地形图和封场后现状地形图,分析填土深度,设计钻探深度,保证土壤采样深度大于填土深度,采集到地块内原始土壤。

2022720-723日广东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和广东绿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场地进行了土壤样品的采集和地下水建井,2022724日、725日、88日对场地进行了地下水和地表水样品的采集。共采集土壤样品86个(包括现场平行样数量9个)、地下水样品5个(包括现场平行样数量1个)、地表水样品6个(包括现场平行样数量2个)。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分析项目参考《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附件7和附件8中“其他行业”的必测项目以及地块的特征污染物石油烃、氟化物进行检测,地表水检测指标与地下水保持一致并加测石油类。

3)结果统计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土壤中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总氟化物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砷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DB4403/T 68-2020)中地块所在区域赤红壤的土壤类型背景值。

地下水中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其中石油烃检出值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石油烃的第一类用地限值。

地表水中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对于该标准中未包含且检出的污染物(镍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石油烃的第一类用地限值。

4)结论与建议

根据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土壤样品中检测指标检出值均符合相关筛选值限值要求,地下水和地表水样品检出因子均符合相关筛选值限值要求。

因此,白花受纳场场区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可按照用地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日 期: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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